租房转租不需要房东签字认可,只要取得房东同意即可。《民法典》第718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但是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民法典》第716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717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719条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1、房屋转租时,必须订立转租合同,而且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也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3、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房屋被转租之后应该注意的问题:
(1)房屋转租后,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是会影响房屋转租合同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如果被转租人没有付租金,承租人也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3)如果被转租人损坏了房屋,承租人应当承担责任。
(4)房屋转租后增加的租金一般由承租人享有。
(5)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转租合同随之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