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平安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学校根据教育行政和司法部门有关规定做如下要求:
一、珍爱生命,不断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二、在校外行走时不追车、爬车、抓车;不在马路上横冲直撞;自行车做到自行车铃、闸、锁齐全,不乘坐、搭乘三无车辆、超载车辆。
三、注意饮食安全,不吃变质瓜果和食物,不乱吃零食,不乱喝饮料,不在无卫生保证的摊点就餐。
四、不私拉电线、不私自使用电器;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宿舍;不带手机到学校。
五、不攀爬校墙、宿舍、教室及树木等;不进入建筑施工现场。
六、不逃学、旷课;不进入网吧、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七、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外逗留或夜不归宿。
八、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在楼梯时拥挤或奔跑。
九、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吸烟,不喝酒,不染发、不烫发、不留怪发型,不穿奇装异服,着装整齐,不在宿舍楼外穿拖鞋、背心。
十、正确处理同学关系,不打架斗殴,不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十一、不私自动用他人的物品;不勒索、盗窃、损毁他人财物和不盗窃、损毁公共财物。
十二、正常上课时间确需离校时必须当面向班主任请假,由班主任同意并开据假条后方可离校;学生自行外出和擅自离校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十三、不到池塘、水库和河流中洗澡、游泳;发现学生私自到池塘、水库和河流中洗澡、游泳者,学校将严肃处理;学生私自到池塘、水库和河流中洗澡、游泳发生意外,后果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
十五、教育好您的孩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请家长与学校密切合作,加强监督,让学生远离危险,确保安全。敬请家长签字或盖章。
司前中学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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