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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2024-04-08 来源:爱go旅游网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一、法律上离婚过错方有什么补偿

过错方离婚赔偿的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重婚的;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况如下: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恶习屡教不改;

4、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的;

7、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的。

法律规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三、离婚后无过错方是不还可提出赔偿

离婚后无过错方可以提出赔偿。但需要过错方的过错是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家暴等重大过错,并且因为重大过错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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