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乙方:XX县人民武装部
由于我县农村青壮年劳力大多外出打工,在防汛抢险队伍方面存在人员缺、调遣难、培训少的问题,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难于承担抗洪抢险紧、险、难等抢险任务。
为全面落实防汛抗灾责任制,落实防汛责任人,提高抗洪抢险能力,抓好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建设的基础上,防汛抢险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五华县人民武装部建立广东省抗洪抢险民兵轻舟机动五大队五华轻舟分队,实行防汛抢险专业化新路子。经甲乙双方平等互利原则,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一、由乙方组建30人固定防汛抢险队伍,做好日常管理、做好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团体人身意外保险。
二、甲方负责抢险技术培训和抗洪抢险演练。
三、甲方为乙方配备必要的'防汛抢险机械设备、救生设备和防汛砂石料等物料储备,负责筹集一定的专业抢险服务金和抗洪抢险费用。
四、在防汛期间,乙方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有险情,人员和装备必须按甲方指定时间内到达抢险施工现场,确保第一时间转移群众和排除险情。
五、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20xx年1月 日 20xx年1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