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双方同意,签定此协议因20xx年在天元四公司新港龙庭工地,乙方因中午喝酒造成脚部受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经双方同意,甲方支付给乙方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误工费。
2、乙方保证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不再追究甲方及天元四公司的任何责任。
3、本协议一式二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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