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山亭烟草专卖局
2、工程地点:山亭区冯卯镇
3、工程范围:塑钢门窗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材料及技术要求
1、型材使用海螺80系列白色型材,窗衬钢使用1.5mm,门衬钢使用1.5mm优质型材,玻璃使用5_10_5中空玻璃,配件使用优质配件,毛条、胶条、密封胶均采用优质产品。
2、海螺型材必须是国标,若出现假冒产品,乙方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塑钢窗标准制作、安装。
4、窗框与墙体之间使用发泡剂填充。
四、工期
甲方书面通知进场并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 日内大框安装完成,窗扇安装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安装完毕,不得影响甲方其他工程进度。
五、质保期及服务承诺
工程质量保修壹年,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免费维修,一年后维修只收材料费不收人工费。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以现场实际测量数据计算。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总工程款的30%;框安装完毕再付35%;工程完工后再付35%。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单方面解除或实际上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按每㎡工程造价的 %支付违约金。
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承担经济损失,并支付等额违约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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