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X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于在召开股东会议,会议就注销分公司问题达成如下决议:
一、由于(原因),决定注销分公司。
二、分公司的税款已按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清,无欠税。并已分别在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和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办理了分公司的税务注销,税务注销号分别为“”和“”。
三、注销后,其资产货物、债权债务、法律纠纷,及其他善后事宜由总公司负责,并已与总公司办理交接。分公司已经清算完毕,如有任何债权债务由总公司全权负责。
四、分公司员工由总公司统一安排。
五、委托办理分公司注销事宜。
股东签章:
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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