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娱乐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本公司有多年网络推广经验,曾成功策划推广过多位网络红人,覆盖文学、演艺两大领域,同时,本公司还承接企业和活动策划,亦取得不俗成绩。
优势:熟悉市场运作,媒体资源丰富,具有全方位的包装策划能力。
一、合作目的:
双方合作目的是为了包装、推广乙方,根据乙方的条件,由甲方制定相应的推广策略,将乙方包装成具备在全国走红的娱乐或文艺新人,使其从默默无闻达到出名。
二、出名释义:
这里的出名,就是引起全国众多网友跟踪、兴趣,在某一阶段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成为一时的话题,许多人都会追踪被包装人的信息。
三、具体条款:
在两到六个月里,使其通过新浪,或腾讯,或搜狐等其他国内大网站走红,引起全国网络转载、报道,然后,一些平面媒体和电视台、电台等都跟踪报道,在百度和GOOGLE的排名得到一定的可观程度。
四、合作方式:网络或电话方式沟通,双方要保持及时联络。
五、甲方义务:甲方完成策划推广过程。
六、乙方义务:乙方需配合甲方的策划、包装。
七、甲方权利:甲方在合同确定之后将获得乙方提供的一半包装推广费用。合作顺利,目的达到后,甲方将获得全部报酬。
八、乙方义务:如果乙方对合作感到不满意,有权利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九、付款方式:包装费10000(可以根据被策划人的经济和才华而优惠,8000或7000等不同等级)元人民币,合同签过后,乙方需将一半款项预先支付给甲方,甲方确认收到款项后才具体实施包装计划。目的实现后,乙方应将剩余款项全部付给甲方。
十、如有违约,责任自负。
甲方:__娱乐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20__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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