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己方: ,身份证号:
甲方和乙方是夫妻,丙方是甲、乙双方的儿子,丁、戊、己三方是甲、乙双方的女儿。甲方与 年 月日过逝,在生前并无遗嘱,也并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根据继承法,乙、丙、丁、戊、己五方是甲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丁、戊、己四方放弃遗产继承权一事与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当地民俗,乙方与丁、戊、己四方确认放弃甲和乙方所有财产(包括地产、房产及其他所有财产)的所有继承权,同意所有遗产由丙方继承!乙方和丁、戊、己四方今后不能就所有遗产的任何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二、丙方同意继承甲和乙方所有财产(包括地产、房产及其他所有财产)。
三、在办理遗产产权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及公证费由丙方负责。
四.本协议签订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经乙、丙、丁、戊、己五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乙、丙、丁、戊、己五方各执一份,办理公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 方:
丙 方: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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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方:
戊 方: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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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方:
见证人:
日 期:
日 期:
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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