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消防法》,贯彻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根据公安部制定发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和职责,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需求,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师幼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工作,本着“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特制定此预案。
组长:
副组长:
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一、自救、报警及撤离
1、自救在火灾初起时,教师组织将幼儿撤离到室外,在撤离过程中用毛巾捂口鼻,匍匐前进,如火势太大不能撤离,在室内相对安全的地带等待救援。义务消防队员用各楼、室配备的灭火器、进行扑救。
2、报警在自救的同时,由组长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报警,迅速拨打119报警。通知门卫,协助求援,同时引导消防车到位。并通知学校的水、电工,尽快来园保证水电的畅通。幼儿园法人代表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撤离由副组长组织教师及义务消防员负责组织幼儿撤离工作,安排撤离的先后顺序,做到有序地撤离现场,到操场集合。同时义务消防员利用本楼层的消防器材对火进行扑救,如火势不能控制,打开紧急情况通道,进行紧急疏散。教师及义务消防员要确保幼儿安全撤离,维护好现场秩序,清点人数及向领导汇报。
二、应急措施。
1、若发生火警,立即从安全疏散通道、楼梯有秩序地组织人员分流幼儿到安全地带,并及时拔打火警电话119。
2、及时组织幼儿园消防成员进行扑救,配合公安消防人员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3、不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
4、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防火组织,完善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并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因素,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
5、积极对教师、家长、幼儿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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