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节约粮食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优良品性,因此用餐一定要取舍有度,如出现剩饭、剩菜现象,则扣一分,如一周连续两次违反,则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当中,并告知家长;
第二条:午休期间必须遵照规定,如有违反,则扣一分,连续两天中午不休息的学生,扣一分,并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当中,并告知家长;
第三条:上学、放学未按时到午托中心、未经家长同意并未告知午托中心老师私自不到中心、家长未到自行回家的,连续一周中午为大家朗诵《管理规定》以及《奖惩制度》,每天两遍,并扣三分,则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当中,并告知家长;
第四条:做作业期间如违反规定将有辅导老师根据情况抽取课文进行抄写,并扣一分;
第五条:认真并工整的完成作业,字迹不工整,辅导老师会要求擦掉或撕掉重新做,每人准备一个练习本,如果不会做或者做错作业,辅导老师会要求在练习本上重新做,或者布置类似的题型做。
第六条:视学生违反规定轻重,将向家长如实反应给,并与家长共同协商给学生进行惩罚,必须要求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并执行。
第七条:如不服从老师安排,擅自横穿马路,在马路上奔跑、嬉闹的学生,一次扣两分。
奖励:
第一条:用餐、午休和做作业时表现良好的学生,会在“比一比”积分榜上增加积分。
第二条:主动帮助同学,能够做到团结友爱的学生会在“比一比”积分榜上增加积分。
第三条:值日生协助老师管理学生,表现优异的,在“比一比”积分榜上增加积分。
第四条:表现优异,累积得到20个积分以上的学生奖励文具或玩具2件。
第五条:连续一个学期表现优异,奖励文具盒或作业本,并列为“模范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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