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走读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安全责任感,针对走读学生拟定以下责任书。
1、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
2、凡走读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包括上早晚自习等),并完全负责此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3、凡走读生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
4、凡走读学生未经学校值班领导或教师允许,不得在校借宿。
5、严禁走读学生参与、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
6、在上学和放学回家途中,遇意外情况,必须及时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告知学校或家人,以便采取紧急措施。
7、学生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负责督促其子女按时回家、按时上学。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
8、凡走读学生早上必须按时到校,不准在外逗留旷课,放学后必须及时回家,不得去同学家借宿或进网吧等娱乐场所。
9、凡走读学生,在上学到校、放学离校时若有安全事故发生,按国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决。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保存一份,学校保存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签名:
监护人(委托监护人)
签字: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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