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协议人:
自感年迈,不能管理家务,且长子 ,次子 都已娶妻生子,宜分家单过。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及其附着物归 所有。庄基面积以《庄基使用证》为准。
2. ,及其附着物归 所有。庄基面积以《庄基使用证》为准。
3.因新旧房屋差价,家中的 分给
4.平日里自己使用的家具.自行车等较小的用具,随分给自己所有
5.对父亲 的赡养, 与 每家一年轮养,管吃,管住,管穿衣。先从 家开始。如果老人得大病住院治疗,费用均摊。得小病, 家养, 家负责治疗。
6.未尽事宜,按照对等原则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4份, 各执一份,交 一份备案。
空口无凭,立此为证,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立协人:
(签章)(签章)(签章)
分家人: (签章)
村委会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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