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以及其他财产性权益归属及责任的承担,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1、中国境内和境外登记在甲方名下的财产及由甲方持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股票、基金、汽车等所有财产。
2、中国境内和境外登记在乙方名下的财产及由甲方持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股票、基金、汽车等所有财产。
3、中国境内和境外双方共同名义持有的'财产,和一方或者双方约定由第三方代持的财产。
4、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第一条1至3款列明的及未列明的其婚前个人财产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的财产权等依照5:5的比例共同共有,包括对该财产和知识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如何使用、处置(包括投资、出租、转让、赠与他人等)该财产和知识产权需由双方协商一致行驶,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处置。
5、甲乙双方对上述列明的及未列明的其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处置(包括投资、出租、转让、赠与他人等)所产生的收益归双方共同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产生的孳息、增值、分红等收益。
6、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无论将来发生何种形态变化,均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除非一方另有书面声明放弃。
二、婚后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1、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婚后实行共同共有财产制,即婚后各自的任何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等,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的,除非另有书面约定,都归双方共同所有。
2、婚后来源于各方亲属或第三方的赠与、继承所得,不论是否明确归哪一方所有,均归双方共同所有。
三.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
婚前各方名下的债权债务,婚后因婚姻生活产生的债权债务、婚后因各方名下的财产投资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任何一方的债权债务,包括中国境内的和境外的,均由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四.其他
1、本协议约定未尽之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见证律师各执壹份。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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