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乐平市第二人民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乐平市枫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乐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特聘请乐平市枫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洗服务部对全院保洁工作进行承包管理,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保洁工作服务范围(只含合同签订时现有的保洁工作范围)
1、全院病房、医护工作站、院务职能科室办公室、会议场所卫生。医院内公共场所及道路卫生。医院所有(含原教委和原劳动人事局)卫生间、洗涤间卫生及该下水道的一般性疏通,院内垃圾清理集中(指定垃圾箱)。
2、手术室、治疗室、检验科的卫生、器械清洗、打包,病区间大输液搬运,重复使用玻璃器皿的清洗,标本送检,领取化验单,清点手术室布类,清洗手术室工作鞋,手术室、检验科、治疗室、门诊各诊室各病房、产科室术后的保洁、消毒(消毒剂由甲方负责)。收理废旧医疗垃圾送至指定场所,消毒包的领送。
3、病区部份物品的领送,收集手术衣、洗手衣、手术包、工作服,并负责领送到位。
4、血透室、供应室、输液大厅、CT、放射室、B超室、心电图室、换药室、妇科治疗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乙方保洁服务内容(只含合同签订时现有的.内容)
1、保洁
(1)、地面:医院大楼室内外地面(食堂除外)的清洁、清洗,院内道路清扫,楼梯及扶手清洁。
(2)、内墙面:室内过道、天花板、灯饰、墙面(包括墙面宣传画)。
(3)、窗面:室内过道、大厅的玻璃及窗台面(高空固定窗外部除外)。
(4)、家具:工作台、办公桌、会议桌、床头柜、大衣柜、椅、凳、鞋架、输液架等。
(5)、洗手间、洗涤间、镜面、水池、卫生洁具、大小便池(包括下水首的清洁与一般性疏通)。
(6)、电器:电热水器、空调、吊扇。
(7)、公共设施:大厅电子屏、指示牌、宣传广告牌、宣传窗、水池、各类推车、病历架、垃圾篓(桶)等。
2、垃圾清理:医院内垃圾的清理和集中,需及时处理的按院方指定地点处下(如需增加设备的除外)。
3、其它服务:被服(特殊情况)、工作服、消毒包及物品用时领送到位,标本送检、器械清洗及消毒,废旧物品的收理(较大体积重量的、院方自行处理)。手术室、产科室术前术后(晚上除外)的保洁、消毒,病区间大输液的搬送。
三、乙方保洁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1、保洁时间:要求在甲方早上上班时间前做好各项清洁准备工作,在甲方工作时间内做好各项卫生巡保和本合 同第一条款中的各项工作,乙方的日保洁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另外:中午晚班有人加班。
2、保洁质量要求及标准
(1)、地面:大院内地面适时巡保,做到无杂物、垃圾,大厅、走廊做到地面每两个月至少一次用洗地机专业清洗,每天确保无积水、无垃圾、无污垢、无卫生死角、无人为清洗损坏。(已损坏的除外)
(2)、内墙面:天花板、墙面做到无吊尘,灯饰适时擦拭,做到无吊尘、无污迹。
(3)、玻璃及玻璃窗:玻璃窗框、面经常擦抹、做到干净墙无尘,玻璃定期(两个月至少一次)用玻璃清洗剂专业净刮,做到干净明亮。
(4)、家具:每日擦拭,做到干净无灰尘和污迹,并且床、床头柜、大衣柜、桌椅等做到定期消毒。
(5)、洗手间及洗涤间:每天擦洗,做到镜面光亮无尘,卫生洁具无污迹,便池无污迹、无尿碱、无异味并定期消毒。
(6)、电器:每季度至少一次擦抹,做到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7)、公共设施:经常擦、抹、洗、做到干净无灰尘、无污迹(垢),垃圾桶及时清理和换污物袋并定期消毒。
(8)、院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每天负责清洁,并负责院长办公室打开水和茶杯等物品洗涮,会议室保持清洁,会前、会后派专人清洁。
四、保洁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规定的清洁服务费用包干价为每月计人民币叁万伍仟玖佰柒拾元整。每月最后一天以工资表形式结付。
五、保洁耗材的提供、负担及种类
1、保洁耗材由乙方提供,甲方只提供医疗垃圾袋和消毒剂。其余保洁耗材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每月总包干费之内)。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维护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使用人遵守保洁制度。
2、对乙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甲方每月有专人对乙方保洁工作进行质量和作息时间检查,每月征求各科室负责人的意见,发理有不符合服务标准处,按合同卫生保洁质量考核内容进行整改。
3、乙方在操作高层卫生(如擦玻璃、清扫大楼的外沿)时要有安全措施,在保洁工作期间除甲方原因以外所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的责任。
4、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一间工具房(15平方米左右)。
5、甲方须无条件且无偿提供保洁用的水、电,但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院内洗私人物品或衣服。
6、甲方应加强物业设施维修,甲方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的保洁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保洁服务期间内,完成保洁计划书所规定范围的全部保洁工作。并派出专业人员负责保洁工作,管理员需经常性的且主动征询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意见。
2、乙方必须自主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将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工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后方能上岗。
4、乙方应将工作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体状况、身份证号码及岗位和工号等情况造册,或报甲方审核,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如有保洁人员变更时应及时通报甲方负责人。
5、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上岗必须统一着装,佩带胸牌,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保洁工作。
6、乙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不遵守甲方院纪院规、行为不轨、身体状况欠佳、自身素质低劣等,甲方有权拒绝其上岗,乙方应当接受并及时调整此类工作人员,否则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保洁时应爱护甲方各种设施设备,丢失或损坏应酌价赔偿。
八、奖罚责任
甲方要求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仟元押金,合同期满归还。甲方抽查进行打分为100分,根据《保洁合同》要求进行评分并100分以上予以奖励,95分以下予以处罚,每分359.7元。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国家政策干预及战争,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下自然终止。
2、本合同执行期内,甲方委托保洁服务内容(工作量)、项目或范围增加或减少,双方协商再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享有续约权。
4、甲、乙双方签定《保洁合同》期间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十、本合同为期壹年,自20__年4月10日至20__年4月09日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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