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部门,全校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8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xx年清明节放假3天,即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
二、清明节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有关安保要求
(一)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对所管校舍、设备、设施和物品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本部门(单位)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强交通、防火、防盗、防流感、饮食卫生、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部门(单位)要按有关节假日值班要求,安排人员做好清明节的值班工作。值班安排表于3月27日前送学校办公室;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三)保卫处应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巡逻和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凡是离校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关好门窗、水电、煤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xx大学办公室
二〇**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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