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办学秩序的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教育局制定了《雄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我们认真阅读,领会内容,结合我县和我镇实际,我们认为,该《管理办法》内容全面具体,贴近我县实际,符合法律法规,操作性强,很好。
中心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总的来说,大多数民办幼儿
园不服从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加强对无证办学幼儿园的管理,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时,幼儿必须携带公办幼儿园或经教育局审批合格的民办幼儿园的就学证明或毕业证明,否则不能入学。
2 关于对手续不全、不规范的幼儿接送车辆的管理,由公安、交警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3 必须缴纳办学风险保证金,不能自愿交纳,这样才能加大对他们的监管力。
龙湾中心校 20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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