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领取:1、经办人 以单位名义办理退休的退休人员或本人在单位参保缴费期间去世的人员,都应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以个人名义退休或个人参保在缴费期间去世的人员,都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办理。 2、参保缴费期间死亡 若在此期间去世,按照去世时的在职死亡政策规定来办理。 3、需要材料: 1 个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火化收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 工伤保险条例亲属扶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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