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关于律师为什么“拖拖拉拉”无法准确判断。但是,根据规定,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必须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同时,委托人有中止委托的权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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