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规,拆迁后可以有权利申请住房公积金。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拆迁后均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但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政策及规定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凡按照国家和市级规定执行的房屋拆迁安置范围内的职工和退休职工,都可以继续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2.《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第四章第十六条: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完善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根据自然人保障范围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综上,户籍所在地在拆迁范围内的职工和退休职工,以及当地政策所规定可承认的非户籍居民,均有权利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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