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之内给上户口。
每个省份具体规定的详细不太一样。举例说,山东省户籍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
新生儿上户口,在婴幼儿出生一个月之内办理,带着孩子父母的身份证,
结婚证以及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去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大厅窗口办理。
现在公安机关便民措施有很多,尽管户籍条例规定是一个月之内给新生儿上户口
但是只要证件齐全,出生医学证明符合法律规定,超过一个月给孩子上户口,
公安机关派出所也会办理的。
时间不是第一重要,最重要的是证件齐全。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当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同时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4、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三、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拓展资料:单亲妈妈给新生儿上户口最晚的时间是多久?
新生儿上户口时间期限一般为出生以后一个月内办理入户。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婴儿出生以后是需要在一个月内办理入户手续的,但是考虑到公民实际情况下,各地对于孩子入户的期限会有所延长,一般孩子出生半年以内办理入户也是可以的,具体的情况需要以当地户籍部门入户文件为准。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