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多少利息率算高利贷

2022-07-14 来源:爱go旅游网

所谓高利贷即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一般表现为:期短、息高、复利,高利贷款的年利率一般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以上,如果逾期未还,还实行利滚利。如果要证明自己所借的贷款是高利贷,则应当证明该笔贷款的利息确实过高。具体来说有以下表现:

(一)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

(二)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三种:

1、当其年利率小于24%的,不属于高利贷;

2、当其年利率介于24%-36%时,在这个期间的利息若债权人要求支付,则法院不予以支持,但债务人已经支付或主动愿意支付的,也是有效的;

3、当其年利率大于36%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三)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四)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一、如何证明欠条是高利贷?

高利贷是指还款利率超出法律规定的借贷行为,如果欠条载明还款利率或者还款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就能证明是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