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伤情鉴定当事人有权拿到嘛?

2020-08-02 来源:爱go旅游网

律师解答:

当然有权。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