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修养期间不垫付生活费补偿。
赔偿护理费分为以下两种:
1、受害人出院后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出院后就不能再要求赔偿护理费;
2、若受害人已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出院后医生叮嘱需要进行护理的,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用,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医疗机构的病例、出院小结,鉴定机构的鉴定文书等。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具体如下:
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综上所述,如果发生车祸那么相关的责任人员肯定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只不过说回家调理,这段时间的护理费用是否需要赔偿,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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