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感情不和或者提出离婚而因某些原因尚未离婚的男女双方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
2、分居的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逮捕时间如何计算
一般来说,逮捕时间,即刑事拘留时间的计算方法是:
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于5月5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9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3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6月4日。
而且路途时间是否从拘留期间扣除问题路途时间是否要计算在拘留期间内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押解途中的时间不应算刑事拘留时间,但是,从立法精神看,逮捕期间应当将押解路途时间计算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的权限划分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分居时间如何证明
分居时间通过以下证据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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