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司法在破产程序结束后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破产法。但是,破产人和其他共同债务人的保证人具有一定的法人财产。因此只要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并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即破产程序终结后不再清偿债务,对债权人未按照破产清算程序清偿的公司债务和股东担保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第一百九十六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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