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荒三年的土地不受法律保护。
在农村农户分到农田承包,农户在签耕地承包时,农田承包合同上明确注明,农田耕地是集体所有,村民对耕地有种植权,耕地使用权,农户有种什么农作物自主权,但合同中有文明规定,不能违反有关规定,有关规定是耕地不能荒废,荒废三年,集体收回耕地承包权。
荒废的土地充分利用发挥效益的方法如下:
1、土地集中流转,使用机械化作业,土地面积大了,种地还是赚钱的。至少国家扶持种植大户,并且给予一定的补贴。农作物推荐红薯、大豆等;
2、特色种植,比如有机蔬菜、瓜果种植,一旦到了成熟的季节,伴随着开个采摘园,相信城里的消费者还是挺喜欢的;
3、果树种植,这个要选择干果系列果树,耐储存,好管理,而且效益高,比如花椒、平欧大榛子、核桃等;
4、经济林种植,这是最省事的种植模式,没有多少栽培技术,但要确定不是基本农田,否则要上报审批。再有就是现在纸张紧俏,价格上涨趋势,经济林也是不错的选择,不耽误外出打工赚钱,推荐杨树树种,成材快,生长周期短。
综上所述,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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