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其在使用时,用地者必须经过经营者申请、镇申报、县级审核、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镇政府具体监督设施建设和用地协议的实施,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账管理等手续进行审批,然后才可建设。,法律依据,《设施农用地政策确权规定》第六条 开发利用国有土地,开发利用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属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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