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立案后不追究责任的应当释放被逮捕或者被拘留人,而且应撤销案件,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不起诉以或者终止审理,已经开始审理的应当宣告无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