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进看守所能无罪释放的标准:
1、在侦查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2、在审查起诉阶段,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无犯罪事实或者刑事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在审判阶段,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被告人依法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4、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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