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劳动者因为单位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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