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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打未成年怎么判刑

2020-11-20 来源:爱go旅游网

如果监护人经常打未成年人的,是侵犯未成年人利益的行为,有可能构成虐待罪,可对打人者按虐待罪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未成年人的利益怎么保护

未成年人在家庭中应受哪些保护?

(1)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儿童。

(2)父母应当尊重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必须让青少年接受规定的义务教育,不得让接受义务教育的青少年辍学。

(3)父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要求,采取正确、适当的方法,对子女加以必要的管理和约束,不得随意打骂、处置。

(4)父母应当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利,防止外来的非法侵害。

未成年人在学校中应受哪些保护?

(1)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有缺点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歧视,应当耐心帮助教育。

(2)学校应当保障青少年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青少年学生。

(3)学校职员应当尊重青少年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及杜绝其他侮辱青少年人格尊严的行为。

(4)学校应当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受教育的环境,不得使用危害青少年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教学设施,保障青少年的安全。

二、打小孩可以变更监护权吗

依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1.本意见所称监护侵害行为,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

2.处理监护侵害行为,应当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人格尊严,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3.对于监护侵害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举报。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在工作中发现以及单位、个人举报的监护侵害行为,情况紧急时将未成年人带离监护人。

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包括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因受到监护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必要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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