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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治理创新中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浅析

2021-04-24 来源:爱go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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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治理创新中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浅析

作者:虞益飞

来源:《世界家苑·学术》2018年第08期

摘 要: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全球化不断地推进,中国的经济体制,市场体系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逐渐地呈现出单元化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社会状况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因此新型社会变得更加难以控制管理。因此中国政府也开始着手于社会治理创新,并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政府体制的改革。本文以社会治理创新为研究内容,旨在分析政府职能的转变问题。

关键词:社会治理创新;政府职能;职能转变

现今社会治理依靠政府的协调与干预、以基层地区实行自治作为基础、通过非盈利性组织进行链接、将所有群众集体动员积极参与其中的互动过程。社会变迁深深地影响着社会治理,二者联系十分紧密。因此,社会治理必须用创新来应对社会变迁。社会治理创新是在我国社会变迁、政府体制改革过程中社会问题增多、社会矛盾频现、社会冲突激烈的背景下,为有效地减缓、化解社会问题和冲突而提出的。 一、背景

2011年2月中旬,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就社会治理创新专题,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社会治理的加强和创新,是在我国的发展重要战略时期继续抓好和用好机遇、实现党和国家事业不断推进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社会治理创新

社会治理创新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清理公共安全体系、改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改进社会治理的方式、呼吁公众参与、完善基层民主、培养社会团体。在西方,社会管理以及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出现时间很早。在走向现代化的征程中,西方各国基本都遭遇了“资本的侵蚀、市场和社会秩序的紊乱、阶级冲突和矛盾的出现和激化、民众的利益受损、国家与基层民众的矛盾以各式各样的社会问题。面对社会不断累积的紊乱、无序和紧张,为了推动国家事业、构建稳定社会、追求安定生活,受到教训的西方各国纷纷通过改善社会政策、加大社会福利、推动体制创新等措施,改变了社会利益格局、对社会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并缓解并逐渐消除社会矛盾和冲突。通过了解西方社会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在社会治理创新中注意到社会治理的整体发展趋势,即由结构主义转化为建构主义、由以物为主体转向以人为主体、由建构性走向反思性以及由封闭国家逐渐走向全球化。社会治理创新是最直接贴近群众、最影响群众利益,当前,我国的社会治理根据社会变迁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创新的部分主要分三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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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开展,一是民众或基层单位自下而上发起的社会治理创新;二是上级治理机构自上而下设计并付诸实践的社会治理创新。三是由社会组织或第三方等外部力量来推进的社会治理创新。 三、政府职能的转变

政府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角色转换以及其治理体系的改革,是社会治理创新的核心问题。经观察,地方政府在很长一段时期对于社会的治理过程中,采取了“给予式治理”。对于某些社会活动及事务,为了达到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最终目的,政府投下足量资金,并采取全包干的处事方式。使群众参与度严重减少,满意度急剧下降。因此,社会资源需要进行合理的整合,政府职能在社会治理创新中需要逐步转变。 1、达成政府与社会的合作共识

社会治理创新需要政府在最根本的理念上的转变。实现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位,调动社会的积极性,将政府与社会凝聚在一起进行合作,把政府历史的权利进行选择性的缩减并放权给社会。从简政放权开始,改变城乡社会治理的重心,带动社会的积极性,凝聚政社合作的新场景。政府部门把放权于社区作为重心,改善社区职能定位不明确以及服务功能退化等问题将传统模式中,基层可以独立完成的社会事务放回给社区,对工作架构进行优化。政府在此同时,提供合理的相应资金以及一部人工作人员,以引导的态度,主导社会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政府实现对社会组织的逐步放权,促进社会组织的行政化,减少政府的垄断。针对社会治理创新不断完善教育机制。促进基层社会自治,培养对政府思想具有引导性作用的社会组织。这需要政府不仅对社会组织的财、人、物方面加大力度支持,还注意管理过程的信息化,比如对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和义工个人参与的活动进行信息的追踪,采用一定的形式记录其参加活动的次数与时间,并依据个人表现,采用多种形式给予奖励和鼓舞,大大激发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动力,凝聚政社合作。

2、政府统筹社会资源

政府虽然实行放权,但是也是有控制,有选择的放。在社会治理创新时,政府成立专项的综合性机构,领导干部需在这个过程中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凡事先行先导。并为政府与社会的凝聚合作共进行设计与实践指导,并对社会资源统筹协调。如厦门市海沧区政府领导积极响应厦门市政府的部署,对于凝聚政社合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投资区党工委书记为组长,投资区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以及各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从上而下地全面引导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为了有效地针对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资源统筹协调等方面,设置相应的工作组,并指派组长,由领导先行先导,亲自挂帅,并由主要领导担任“第一责任”逐层逐级地去落实社会事务治理工作的推进。 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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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只能发生了一定的转变,而目前整个社会的治理创新属于在政府主导下的多种主题共同参与的社會治理。社会尚未实现自主运作。经分析,这种想象多产生于部分政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坚持着“治理社会”的传统逻辑,而不是事先设计的“社会治理”。未来的社会治理创新中,政府的职能转变应该更加透彻具体。 参考文献

[1]周定财.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协同治理研究[D].苏州大学,2017.

[2]范子娜.政府引导: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有效实现的外部条件[D].河南大学,2015 [3]王娟.我国社会治理创新中的政府角色及实现研究[D].江苏大学,2017. 作者简介

虞益飞(1985.12),性别:女,民族:汉,籍贯:浙江省杭州市,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作者单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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