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越美国际轻纺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第二条 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通知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便及时确定供应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要求。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及《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须保证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同时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产品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xx国家标准 ,容重严格控制在≤3。
第四条 运输、包装、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2、交货地点: 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地,按甲方收料员指定的位置卸货。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着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送检测中心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乙方送至甲方的所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必须按批以木板托盘进行打包包装,合理损耗不超过1.5%(即每百块内废块、断块数量不超过1.5块)。
5、到现场的材料数量必须足量,不能有任何偏差,如果发现一次,以前所送的材料数量,都按此次的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无理取闹,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货到现场有破损的加气块(不在合理损耗范围内)在收货时扣除。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材料送到工地,甲方指定项目物资部 李灵生、王利、张英 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月底对账时,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乙方结算时,须提供国家正规发票,如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发票,甲方不予支付结算款。
结算方式:按月支付80%的加气块材料款,下月20日前支付上月剩余料款加本月供应加气块料款的80%,如此类推,合同全部欠款在本工程结束供货的次月20日前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应到现场的墙材,其规格、质量、数量必须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若供应的加气块达不到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需无条件退货并承担因此对甲方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2、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加气块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墙材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时,应提前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法人住所地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规定货银两讫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4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2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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