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同意将东方商业局职工生活小区工程一栋十六层楼给乙方包工包料承建,就本工程建设事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协议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地点
工程地位于东方市,结构类型为全框架结构,层楼1栋十六层,建筑面积约8745.5平方米,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计算。
二、 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乙方包工、包材料毛坯房(单价135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人工料费),工程总造价约:壹仟壹佰捌拾万零陆仟肆佰贰拾伍元(¥11806425.00元),其中还包括:图纸指定的门窗、外墙涂料,每户一个电表、水表、消防、电梯、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三、甲、乙双方分工的责任及工作内容
(一)甲方
提供六套完整盖章生效的图纸与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相关开工的合格手续。 (乙方)
1、必须按照设计图纸与甲方的意见及国家规定的现行建筑规范标准,保质、保量、保工期。
2、进场后上足建筑材料所需的机械设备、料具和施工人数。
3、基础土方机械开挖与基础土方回填,冲水、振棒振实。
4、柱梁直筋对焊。
5、室内外给排水管道到化粪池管安装。
6、自签合同之日起,乙方一个星期内组织人员施工,一个星期内如无法正常开工视为违约。
四、工程款进度支付
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每三层按进度支付80%,完工前按总造价支付80%,完工验收合格两个月内支付90%(内支付97%),余3%作三年的保质金,一年没质量问题十五天内退保质金1.5%,余下保质金期满一次性付清。每次工程进度款必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因甲方进度款不到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超出一个月进度款不到位则按发生的工程量计算100%给乙方,并给予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给予退场,如乙方主体工程期限7个月内主体框架封顶,如乙方不按时完成,甲方罚乙方的工程款总造价的20%,乙方自动退场。一切损失由方负责。
五、工程完成时间
自甲乙双方签订、开工之日起,工期360天。
六、质量保证
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规范程序施工,违章操作,所造成影响工程质量,后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措施
乙方工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对自己的工人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人身安全负责。熟练工才能上岗,严禁酒后上岗,杜绝违章操作。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意外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同意负责国家规定的建筑安装税金、保险费、资料费。
九、每次公司支付的工程款,甲方按乙方指定的帐号转出,不得再转入甲方帐号,如有发现未经乙方同意的视违约,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注:乙方押金80万元(捌拾万元),做到三层退还40万元(肆拾万元),第七层付完二次40万元(肆拾万元),正负零甲方付款50万元给乙方(伍拾万元)。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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