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柜设备买卖合同出卖人:北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乙方)合同编号:买受人:北京高科工业有限公司(甲方)签订地点:新能装备科技产业园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甲方将工业园10KV中心控制室设备委托乙方加工定做。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签订时间:20__年12月5日标的名称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交(提)货时间及数量配电柜北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面9见附件330000(包含辅件)20__年12月31日。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叁万元整(小写:¥330000.00)
第二条质量标准:主要元器件采用常州森源品牌,(需提供证明),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方要求及乙方投标书中承诺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为2年。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由出卖人提供包装物,并由出卖人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运抵交货地点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人送标的物至买受人指定现场。
第九条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方负担,运输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检验地点、时间:出卖方将配电箱送至买受方指定的地点,时间为标的物送达之时。
第十一条验收: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由甲方和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2、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对产品和安装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买方在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有权在妥善保管的同时于发现问题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如经检验异议属实,则甲方可以退货,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付款及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出卖人将货送到买受人指定现场后办理完出入库手续,买受人支付出卖人总价款的50,安装验收合格后,买受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两年)满后买受方支付出卖人。
第十三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货、款两清。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中标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7日,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3、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向廊坊市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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