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依据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室内设计面积㎡(其中地上约㎡,地下约㎡).
(4)该项目主要使用功能:.
(5)投资估算:约万元人民币.
3、设计范围、阶段划分、设计深度、设计规范及设计服务
3.1设计范围 □建筑室内装饰设计; □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的末端元器件配合设计;□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的系统改造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厨房工艺设计;□专业照明设计;□家具设计与选型;□陈设配饰设计与选型;□室内建筑声学设计; □装修引起的结构修改设计; □室内幕墙设计(玻璃、石材等幕墙设计);□舞台机械设计;□舞台灯光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 □B验证设计;□特殊工艺设计。 不含煤气等其他当地管理部门限制的特殊专业设计;不含超越设计人资质范围的专业设计。
3.2设计阶段 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3.3设计深度 满足________年____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4设计规范 本合同设计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相关规程和规范。
3.5设计服务 解决施工中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解答业主咨询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4、设计费及支付
4.1本合同暂定设计费为元(大写:)。 4.
1.1包含设计方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过2天。超过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方另行支付。 4.
1.2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的技术服务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4.
1.3以建筑面积收取设计费时,当项目实际设计面积与合同设计面积不符时,按实际设计的建筑面积核算设计费,多退少补。
4.2付费进度 注: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注:1在发包人方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及开始下一阶段设计指令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相应 阶段设计的前提下方开始计算该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3)设计周期不包括设计人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后发包人审核与反馈意见的时间以及相关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
5、发包人责任 5.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其他约定事项
7、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8、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9、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单位地址:某公司单位地址: 编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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